寶光股份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更新時間:2019-04-16
作者:寶光 瀏覽次數: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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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寶光真空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陜西寶光真空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寶光股份”或“公司”)現任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的有關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公司2018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有關法律、規章,公司所做《2018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內容、形式符合相關規定,真實、準確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內部控制的現狀。公司建立的內部控制體系,在完整性、合規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實際執行過程中也未發現重大偏差,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關于《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獨立意見
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公司2018年度合并報表中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8,465,510.23元,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238,361,572.96元。公司擬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總數235,858,26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65元(含稅),擬派發現金紅利15,330,786.90元,該現金分紅數額占合并報表中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的比率為39.86%。同時,公司擬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235,858,26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紅股4股(含稅)。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下年度。
公司擬定的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是結合公司業務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為投資者提供了充分的投資回報,充分維護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將《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于確認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金額及預計2019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金額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公司2018年度與關聯方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系正常商業交易行為,對公司的經營業績有積極影響。公司預計2019年度與關聯方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是基于公司經營所需。交易定價原則嚴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場交易原則及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價格公平、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廣大投資者利益的情形,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審議該議案時,關聯董事均回避表決,董事會審議程序合法有效。我們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簽名):王 冬 袁大陸 丁巖林
2019年4月9日